关于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
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
各商贸企业:
为深入贯彻《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通知》(焦政[2004]32号)及《关于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》(温安[2007]8号)精神,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,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,按照县政府安委会的安排,县商务局负责对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
(一)履行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明确的法定职责情况;
(二)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方针、政策的情况;
(三)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;是否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;
(四)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工作责任书的签订情况;
(五)企业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情况。
二、检查安排
各企业对本单位开展自查,在此基础上县商务局安排人员对各企业进行检查
三、检查方法
(一)听取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:
(二)在看有关资料和自查情况;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加强对检查工作领导。本次专项检查时间安排为从现在开始至5月2 0日结束。各商贸企业要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职责,对照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目标管理责任,认真落实分级负责和“谁检查,谁签字,谁负责”、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、“谁审批、谁负责”的责任制度。采取有效措施,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增强本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制。
(二)要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制度。要制订切合本企业安全责任制。制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意见和考核办法。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,做到横到边、纵到底、中间不留盲区。对在检查中发现遗漏的,要认真采取补救措施予以整改。
(三)各商贸企业要积极组织这次专项检查。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直准备有关资料和汇报材料,并安排专人进行专题汇报,要认真开展自查,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20日前报县商务局。
温 县 商 务 局
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|